中国菏泽网消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从市旅游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旅行社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水平,及时有效解决旅游纠纷,依法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将在在全市旅行社业探索建立首席调解员制度。
旅游首席调解员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旅游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制之一,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推动旅游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市旅游局决定在全市3A级(含)以上旅行社设立首席调解员。根据规定,首席调解员应该熟悉旅游相关法律、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热爱旅游纠纷调解事业,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公平公正解决旅游纠纷,依法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我市3A级以上旅行社包括菏泽康辉国际旅行社、菏泽花乡水邑旅行社、菏泽交通旅行社、菏泽中国旅行社等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