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是民生之本、转型之需、发展之要。能呼吸清洁的空气,更是群众的热切期盼。市开发区始终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扭住关键,重拳治理,坚定不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PM10、PM2.5等四项主要指标均有大幅度改善。
突出工作重点从污染源头抓起
去年以来,市开发区大力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按照建筑工地7个100%、拆迁工地5个100%的要求,对35个建筑工地、5个料场进行规范管理,下达整改通知96份,处罚17家企业。投入700万元购置环保设备,所有主次干道均实现了机械化洒水保洁;投入1300余万元补植绿化20万平方米,裸露地块基本消除。大力开展燃煤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辖区内9台工业燃煤锅炉、39台生活锅炉,分别进行升级改造和专项整治,目前7台完成了煤改气、32台完成了取缔拆除;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完成煤改气300余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00余套,取缔规范烧烤摊点、早餐店200余处。
节假日期间,市开发区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归类。共排查出298家企业,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治理改造一批、加强监管一批的原则,因企施策、对症下药,逐一制定方案,逐一销号整改。目前已关停取缔35家,其余的正在整改,争取7月底全部整改、取缔到位。
广泛宣传发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大力推进“一法两条例”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活动,印发明白纸4万份、公告2000余份、专项通报49期,发动宣传车10多台,有效提升了公众环保意识,营造了“人人支持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强化执法监督严惩违法行为
市开发区整合环保、公安、行政执法、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力量,联合行动、合力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增强环保执法的威慑。对在规定时间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严肃查处,直至关停。截至目前,对97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治理或限期整改处理决定,立案处罚13起,罚款82万元,移交公安拘留2人。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
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开发区突出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建立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环保管理网络。把正常监督、突击巡查、工作督查结合起来,在建立104个网格、设立208个网格员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党工委员牵头、120余人参加的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点名、集中办公、集中行动,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