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黄继庆 王恩标 记者 宋庆思)东明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高举问责利剑,全面履职尽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为全县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
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落实。每季度组织常委带队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一次随机抽查,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去年以来,共查处问题15起,责任追究38人。
从严正风肃纪,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紧盯窗口单位、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强化执纪监督,狠纠不正之风。特别是针对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重点发力,突出暗访,形成“四风”治理强大攻势。
延伸监督触角,严查基层 “微腐败”。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严字当头,精准发力,重拳出击,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6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5起,党政纪处分13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