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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可领取奖励扶助金?假的!

2017-05-23 09:32:10 来源:牡丹晚报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近日,一则“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领取每人每年960元”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被广泛转发,引起市民的关注。5月22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对此消息进行了核实,确定并不属实。

  朋友圈里“喊”大家去领钱

  “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这条消息是真的吗?”近日,家住牡丹区东城办事处的杨女士从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这则消息,按照消息上的相关内容,今年52岁的她刚好符合申请条件。担心错过申请时间,杨女士专门给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打来电话,希望记者能够帮助求证真伪。

  随后,杨女士将一条关于“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的消息转发至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的微信,信息内容为:“如果你身边有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

  这条消息的最后还提醒:错过了报名时间,只能等到下一年再申请,请大家提醒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看谁符合条件,请到居委会咨询。

  “每人每年960元,虽然钱不多,但是,如果真的有这项政策,我们一定要及时去申请。”杨女士说,为了这件事,她还曾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咨询,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并没有这项政策。

  卫计委:此消息不属实,可到当地正规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咨询

  这条消息是否属实呢?为了帮助广大独生子女家庭解答心中的疑惑,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立即向菏泽市卫计委利益导向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进行求证。

  “这个每人每年960元应该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合法生育双女绝育家庭,经上报审核后,可以享受国家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得知,这部分奖励扶助金的申请条件为: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且年满55周岁;申请办理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据工作人员介绍,这项奖励扶助政策几年前已经开始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的申请年龄是60周岁以后,而我市为了照顾这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将年龄提前至55周岁。

  “每人、每月可以领取80元的奖励扶助金,但有条件限制,不是所有的独生子女家庭到达这个年龄就可以领取。”他说,申请人每年申请一次,并经过审核和批准,录入国家系统之后才能享受。对于符合其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有其他的奖励扶助金。

  针对网络上传播的这条消息,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在接到市民咨询的同时也一直在辟谣,如果大家再看到类似的消息,可以到当地正规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部门进行咨询。

  另外,如果有新的奖励政策出台,他们会及时进行公布,广大市民也可以登录菏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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