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坤)5月16日上午,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物价局局长马长安介绍了我市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省驻菏新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和有关网站等11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马德主持会议。
4月29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4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菏政发〔2017〕10号)。新闻发布会上,马长安局长围绕《实施意见》,从建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背景和依据、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我市采取的贯彻落实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介绍。同时,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就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义、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公平竞争审查为何以自我审查为主、如何监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及物价部门的职责等方面提出的问题。
据悉,下一步,市物价局将会同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大力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按制度要求展开工作,并将要求各县区物价部门也要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尽快落地。二是将加大反行政垄断的执法力度,配合国家和省严厉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为制度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追责,不定期地选择典型县区和部门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对未进行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我国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迈出的关键一步,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对当前推动供给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