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成武县多举措严惩基层“微腐败”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刘蓝翔 胡引宗 马新民 记者王重庆)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成武县纪委制发《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采取“十项举措”,严惩基层“微腐败”。
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清理排查,做到镇(街、区)、部门全覆盖,纵向到村组,横向到部门单位科(股)室和直属单位,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拓宽线索来源。信访、监察、财政、审计、民政、扶贫机构、“双联双创”办公室等单位部门对基层“微腐败”进行梳理、收集、登记造册,沟通上报、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所有举报问题线索建立台帐,规范管理,科学处置,确保监督、查处、整改“三到位”。
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管业务就要管行风管纪律”的原则,各镇(街、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意识,坚持效果取向,统领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加大查处力度。围绕“态度恶劣、作风粗暴、贪污侵占、损公肥私、虚报冒领”等六个方面的重点,立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抓早抓小,形成震慑效应;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惩。
助力精准扶贫。把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系统梳理扶贫工作每个环节的风险点,提前介入,防患未然,对扶贫领域的线索举报,做到收到反映立即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实现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全程监督。
从严问责追责。认真落实三《条例》和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加大问责力度,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贯彻执行不力,甚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对工作失职失责的和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不抓不管、导致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一案三查”,一查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二查有关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三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强化通报曝光。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组织镇村干部和县直单位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成立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纳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区)党委、纪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切实抓长抓常、抓实抓好。县直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执行好国家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健全制度机制。本着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难题、建立一套制度原则,围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程序流程等重点环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和监管措施,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机制,扎紧扎密制度笼子,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风正气。
截至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12起,其中涉嫌挪用涉农资金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