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祝见华)3月6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业生态环保工作,我市下发《关于开展农业生态环保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全市农业生态环保工作专项督查。
据了解,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内容是国家、省和市农业生态环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农业生态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等。《通知》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农业生态环保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同时要对照工作职责,深入查找问题,完善资料档案,认真做好督查的相关准备,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督导检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督导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认真倾听有关方面意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特别要注重发现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突出问题,保证督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