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啸)11月28日,从早8时到16时许,高速交警蒋志诚一直坚守在济广高速公路郓城南收费站岗位,过往的货车居多,扬尘严重,白色口罩已经变了颜色。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当有货车来到收费口,收费亭旁边的电子屏上不仅显示通行费,还显示着该车的重量,每个电子屏旁都有执勤的高速交警在观察过往车辆。
16时25分,一辆重型载货汽车来到收费口,显示屏提示该车重量为56.1吨,超限14.5%。执勤交警随即将该车拦下,并引导该车辆到旁边的卸货场进行进一步检查。
货车超限超载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且严重破坏公路和桥梁设施,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近期,我市交警、路政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针对这项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恶意超限运输车辆的整治力度,对涉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严格按程序进行检测、卸载,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处只是初步评估货车载重量,交警引导车辆到卸货场后,需要进行再次称重。经过进一步过磅称重检查,该车重量为58.04吨,该车型允许的最大总质量为49吨,超限超载比例为18%。”市高速交警二大队中队长王华龙告诉记者。
驾驶员解释,货车从邹城装载的精煤送往巨野,多拉了几吨货,没想到强制卸载还得接受被罚。
随后,该车驾驶员在高速交警的监督下,将所载货物超载部分卸载,然后再次称重,重量达到44.94吨,符合车辆上路标准。驾驶员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后,才放行离开。
据悉,货车超载面临的不仅是车辆受罚,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也会被追踪处理,“一超四罚”标准也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治超措施”。
9月21日起,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对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更严,将6轴及以上车辆限值由55吨降至49吨,新规定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对货运场所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
在处罚现场,违法驾驶员除了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路政部门还开具了倒货通知单。此外,该车的行为还将抄告至交通、公路等部门,这些部门再做出进一步处理。
“济广高速公路郓城南收费站,去往单县、成武、郓城、巨野等方向的货车较多,刚开始治理时,每天处罚的超限超载货车超过30辆。”日东高速菏泽路政大队中队长毛栋告诉记者。
治理行动期间,在我市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根据计重收费电子屏上显示的重量,高速交警初步判断该车是否存在超载行为。如果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下,车辆将被直接放行,而如果超过了相关标准,显示屏上会显示超限程度,交警部门将把该车引导至路政部门检查点做进一步检查,如还存在超载超限行为,则会对该车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在卸货场将超载部分卸载。
市高速交警二大队大队长朱慧娟介绍,从9月21日行动开展以来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