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荆彦茹)9月29日上午,为了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情况,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常俊哲先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姜东生先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潘守康先生、市环保局副调研员王玉东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菏泽实际,以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为全面防治大气污染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突出标准引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联防联控、生态补偿、削减燃煤、控制尾气、严管扬尘、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理顺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加了按日计罚的种类,提高了排污者的违法成本,对国家和省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增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据介绍,《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历经一年多时间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和审议通过,正式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生效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市自去年8月1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授权,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权后,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