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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菏泽“蓝天白云”天数总计106天

2016-08-12 08:58:13  来源: 中国菏泽网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环保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8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赵连柱,市环保局污防科副科长杨胜民就上半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及下半年工作安排进行介绍,并回答部分社会关注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上半年,我市始终坚持“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紧紧围绕“调结构、抓管理、搞绿化”工作思路,以打造“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为目标,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要的民生工程,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全力加以推进,保证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2,与去年同比改善了9.21%; SO2、NO2、PM10和PM2.5四项主要空气质量指标平均浓度分别为39、35、161、86μg/m3,同比分别改善17.02%、12.50%、1.83%和12.24%;“蓝天白云”天数总计106天,列全省第11位,同比增加了9天,增幅列全省第6位。此外,我市还获得省政府空气质量改善奖励资金778万元,列全省第二名。

  上半年,我市对所有排污企业严格实行错时执法、无缝隙执法,切实强化夜间、节假日等时段的监管,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立即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停产整顿、取缔关闭、责任追究等果断措施,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形成了“政府管理、环保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环境监管责任体系。

  通过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上半年,我市重点查处了部分企业违规案件,行政处罚22家,结案3家,罚款18万元淘汰燃煤小锅炉36台,完成了预计淘汰30台的任务目标。

  守住蓝天绿水

  为守住蓝天绿水,下半年,我市将持续发力,突出抓好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的整治、餐饮油烟治理、燃煤小锅炉取缔等工作。

  环保基础设施是有效防治水污染的关键所在。下半年,我市将加快城市污水管网铺设及实施雨污分流步伐,保证各县区在今年12月底之前彻底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餐饮油烟是影响我市PM2.5浓度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市将加大对各类餐饮企业的油烟扰民查处力度,所有烧烤摊点和餐饮企业都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凡未安装设施或不正常使用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路边露天烧烤,一律取缔。

  燃煤小锅炉由于吨位小、工艺技术落后、治污设施不完善等,污染负荷远高于大型锅炉,对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的所有燃煤锅炉(包括三产),不论吨位大小今年9月底之前一律取缔;市区集中供热管网范围之外的燃煤锅炉,9月底之前要全部限期改为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另外,今年冬季市区及各县城区一律禁止居民散烧劣质用煤。

  扬尘是我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成因之一,也是污染防治的主攻方向。下半年,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监管力度,对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等“7个100%”不到位或标准不高的,一律从严处罚、公开曝光并记入其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并吊销其施工资质。

  大力治理工业异味污染

  我市工业异味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居民对这方面的问题依然关注度较高。为此,我市将下大力气解决这一问题。

  据介绍,虽然近年来我们对化工企业污染的治理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实施治理、改造、搬迁、关停、监管等多种手段和综合整治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部分企业生产标准不高、管理粗放、设备工艺技术落后,异味扰民问题仍然突出。

  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企业采取更加环保、高端的工艺和设备,对存在异味污染的工段和环节彻底进行整治,切实解决好工业异味问题,凡存在异味污染的企业,又不主动积极治理,不论规模多大,贡献多大,一律停产整顿,绝不姑息迁就。

  《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年底前有望实施

  根据省人大授权,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享有了地方立法权。据了解,《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我市享有立法权后被列入第一部立法计划。杨胜民就《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目前立法进展情况及主要特点进行了介绍。

  杨胜民介绍说,根据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把《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我市享有了立法权后的第一部法律提上议事日程。市环保局于2016年1月组成了《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小组,1月21日完成最初稿,2月2日形成向各县区环保局征求意见稿,3月3日形成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稿。随后,市政府法制办向各部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经修订后,形成《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并于4月17日经第4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于4月28日通过一审,7月11日通过二审,目前即将进入三审,年底前有望实施。

  杨胜民告诉记者,《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很好的遵循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与已经出台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衔接,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深入认真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内容更详细、措施更具体、职责更明确、法律责任更严厉,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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