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 者 刘 洋) 日前,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牡丹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第二次获得该项荣誉。
据了解,牡丹区检察院坚持“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创新了 “侦防一体化”“公诉三书”“案件告知制度”等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工作经验。持续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获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坚持民主化、科学化管理队伍,培育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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