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文杰)为科学指导全市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切实改善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2016年菏泽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明确了我市2016年度减排目标,并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
我市2016年度减排目标: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削减1.5%、排放总量控制在13.00万吨之内 (其中工 业 和 生 活 同 比 削 减1.5%);氨氮同比削减1.5%、排放总量控制在1.19万吨之内(其中工业和生活同比削减1.5%);二氧化硫同比同比削减1.5%、排放总量控制在8.96万吨之内;氮氧化物同比削减1.0%、排放总量控制在7.51万吨之内。
为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要继续严格控制平板玻璃、焦炭、机制纸及纸板、印染布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规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科学技术,力争达到国内同类行业内先进耗能标准,实现既增产又节能减排双赢目标。各县区要按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煤炭消费;加快县城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力度。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
各县区要结合水污染物减排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加快重点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建制镇、中心村、社区等全面配套建设管网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确保已建成的乡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益。努力提高再生水使用率,城市杂用和景观环境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使用再生水,使城市中水回用工程真正发挥减排效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要适当提高生活污水处理比例。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全面实施垫草垫料改造或干清粪、沼气工程、粪便有机肥生产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工作,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强化烟气超低排放
对纳入燃煤机组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要求2016年度完成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按照国家环保部减排核查要求,确保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大气在线监控数据与市、县两级环境监控平台联网,并进一步完善治污工程中控系统建设。
深化机动车减排
严格车辆登记管理,严禁环保不达标车辆转入我市,从源头上降低增量。加强在用机动车环境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和机动车尾气年检,确保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年度发放率达到90%以上。加强营运车辆管理监控,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标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加强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监管,确保淘汰到位。严格执行对建成区黄标车和无标车采取区域禁行的措施。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减排不力将被追责
为确保2016全市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我市还制定了各县区2016年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和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重点做好落实。要结合2015年本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认真分析减排形势,建立完善总量减排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切实履行污染减排责任。
市政府将严格责任考核,对全市年度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不认真落实减排措施、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县区,取消各类评先树优资格。工作不力、渎职失职造成减排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科学指导全市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切实改善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2016年菏泽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明确了我市2016年度减排目标,并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
我市2016年度减排目标: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削减1.5%、排放总量控制在13.00万吨之内 (其中工 业 和 生 活 同 比 削 减1.5%);氨氮同比削减1.5%、排放总量控制在1.19万吨之内(其中工业和生活同比削减1.5%);二氧化硫同比同比削减1.5%、排放总量控制在8.96万吨之内;氮氧化物同比削减1.0%、排放总量控制在7.51万吨之内。
为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要继续严格控制平板玻璃、焦炭、机制纸及纸板、印染布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规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科学技术,力争达到国内同类行业内先进耗能标准,实现既增产又节能减排双赢目标。各县区要按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煤炭消费;加快县城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力度。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
各县区要结合水污染物减排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加快重点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建制镇、中心村、社区等全面配套建设管网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确保已建成的乡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益。努力提高再生水使用率,城市杂用和景观环境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使用再生水,使城市中水回用工程真正发挥减排效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要适当提高生活污水处理比例。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全面实施垫草垫料改造或干清粪、沼气工程、粪便有机肥生产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工作,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强化烟气超低排放
对纳入燃煤机组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要求2016年度完成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按照国家环保部减排核查要求,确保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大气在线监控数据与市、县两级环境监控平台联网,并进一步完善治污工程中控系统建设。
深化机动车减排
严格车辆登记管理,严禁环保不达标车辆转入我市,从源头上降低增量。加强在用机动车环境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和机动车尾气年检,确保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年度发放率达到90%以上。加强营运车辆管理监控,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标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加强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监管,确保淘汰到位。严格执行对建成区黄标车和无标车采取区域禁行的措施。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减排不力将被追责
为确保2016全市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我市还制定了各县区2016年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和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重点做好落实。要结合2015年本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认真分析减排形势,建立完善总量减排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切实履行污染减排责任。
市政府将严格责任考核,对全市年度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不认真落实减排措施、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县区,取消各类评先树优资格。工作不力、渎职失职造成减排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荆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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