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牛文杰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将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和装修自住住房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不断放宽,住房物业费已经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但装修费用暂时还不在住房公积金范围之内。
物业费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去年9月,我市就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其中与市民息息相关的自住房租金和物业费均可使用公积金支付。
“2015年9月10日,我市就出台文件,对公积金提取范围进行了调整,物业费就已经被纳入被纳入其中,物业费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限一套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菏泽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小区物业开具的物业收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物业费提取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每家庭只限一套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当年所缴纳物业费。
装修费尚不能使用公积金支付
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装修自住房费用也被纳入住房公积金支付范围,记者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求证,得知我市现在尚不支持自住房装修费用提取公积金,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使用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政策需要根据各地情况制定,现在我市相关文件和政策还没有出台,装修费用暂时还没有纳入住房公积金支付范围,下一步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虽然现在装修费用尚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使用公积金。市民提取公积金时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菏泽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缴存凭证取得3年内,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提取一次,提取的额度不超过所缴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九种情况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九种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备材料,到市直、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1、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费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
2、购买自住住房分期或一次性付款的,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购买二手住房的,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5、购买自住住房缴纳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可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
6、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
7、享受城市低保的,可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
8、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
9、支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可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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