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闫剑波
今年4月是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宣传的主题是“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
营改增是今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5月1日将全面推行营改增。
自2013年8月1日以来,我市已顺利完成了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以及7个现代服务业的 “营改增”税制转换,涉及纳税人6400余户,去年减税17385万元,带动新型服务业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效应已初步显现。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对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强大的动力。希望各级税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强配合,推陈出新,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 “营改增”等税收改革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服务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促进企业壮大发展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以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契机,加大国地税合作办税力度,切实提升办税效率。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在规范执法上常抓不懈,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要着力加大税法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税收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税收、支持税收的环境。
做好税收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税法、宣传税法、遵守税法,积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快推进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广大纳税人要提高依法纳税意识,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争做依法诚信纳税的模范。新闻媒体要做好税收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税收法律和政策,大力弘扬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正能量,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舆论氛围。
财为国之本,税为政之要。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关注和支持税收工作,一起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为实现我市“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的奋斗目标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张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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