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王瑞群 记者 张红艳)我市按照国家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工作思路,科学制定《菏泽市“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实现兴林富民,从今年开始启动40万亩经济林五年大计,将带动5万农户增收。
据测算,到“十三五“末,40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将实现农民“人均一分果”,带动菏泽5万农户从事经济林生产,干鲜果品总产量达到100万吨,总产值达到50亿元。对全市农民来说,这一工程有望实现年人均增收500元,对林木覆盖率的贡献提高两个百分点。
目前,我市经济林栽培总面积38.5万亩,总产量达到57.1万吨,年产值10.6亿元。新启动的40万亩经济林工程不仅改善我市经济林产业结构,还将形成新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最终惠及生态民生。在全市林业工作会上,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安排专门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为加强40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市林业局下发了 《关于加强全市40万亩经济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一乡一业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发展名特优新、规模大、带动面广、发展潜力大、农民积极性高的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冷藏、加工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形成基地生产、冷藏保鲜、仓储物流、产品加工与市场服务体系等产业化发展模式。加强科技推广和服务工作,依托科研院所、院校和本地区的技术力量,加强经济林名特优新品种和丰产栽培技术的推广,提高科技水平。选派或外聘专业人员,对农民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并深入到林间地头,把实用技术送到千家万户。
新发展成方连片100亩以上的特色经济林基地,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每亩补助300元,县区财政每亩补助300元,皆连补三年。全市每年创建市级名优经济林示范园10个,市财政每个补助5万元。对种植大户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享受贷款优先,市财政第一年对其贷款全额贴息。鼓励种植大户自愿参加保险,市财政承担保险费用的30%。积极争取各类金融机构推行农户联保、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创新信贷产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加大扶持力度。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40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中来。
为加快推进40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步伐,在实施过程中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每个县区重点示范基地达到4处1000亩以上的地块。对各类重点示范基地、示范园,在政策、技术和资金上将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示范乡镇 (场)、示范村、示范大户,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影响和带动作用。截至3月31日,全市已造林20.52万亩,其中特色经济林9.31万亩,分别为市下达计划的114%和116.4%。
(责任编辑:张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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