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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被认定为“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016-03-27 09:15:57  来源: 牡丹晚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武 霈)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在日前召开的山东省“互联网+”行动高层对接创新发展大会上,我省5个城市被认定为“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菏泽成功入围,名列其中。

  牡丹晚报记者了解到,在“互联网+” 行动高层对接创新发展大会上,山东省发改委和阿里巴巴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将借助阿里巴巴在创客+、电子支付、征信体系、网上司法拍卖等方面的优势,协力推动山东省互联网+、创新创业、信用山东和智慧城市等方面加快发展。

  同时,会上还评定了5个“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据了解,近年来,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四市先后获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日前,山东组织开展了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过专家评审,认定淄博、临沂、德州、滨州、菏泽等5个城市为“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责任编辑: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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