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菏泽市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决定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菏泽市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决定

2016-03-01 10:34:01 来源:菏泽日报

  (2016年2月29日菏泽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周铁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将菏泽市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决定批准菏泽市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融资偿还由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地方政府债券等各项资金统筹安排。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