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常慕城)日前,记者从市煤炭局获悉,全市应取缔储煤场总数216处,已取缔226处,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应规范整顿储煤场地339处,已完成整改339处,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安装防风抑尘网346处、喷淋设施385处、建设沉淀池351处、冲洗设备390处。
从2015年3月份开始,各县区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建档立卡。通过严格细致的排查,全市共有各类储煤场地555处,其中:生产、经营性场地152处,燃用煤企业场地256处,个体小型经营场地147处。同时,对列入市控大气排放的43家重点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了各企业用煤的基本情况,为全面开展煤炭清洁利用清理整顿工作奠定了基础。
我市对排查出的555处储煤场地的清理整治任务分解到县区,划分了完成时限及目标,2015年上半年完成清理整治50%,9月底完成80%,2015年底前完成100%。对储煤场地规划、取缔、整改、煤质检测、项目报批、经费保障等任务,向市直部门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工作完成标准、时间节点。市直成员单位和县区及时将任务目标责任到单位、科室,落实到分管人员、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牵头、有成员参与、有目标要求、有完成时限,做到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在考察学习外地市的基础上,结合菏泽的实际,我市起草了《菏泽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是做好全市煤炭清洁利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现已被市人大常委会提上立法议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15年7月,会同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编制了《菏泽市经营性储煤场地布点规划》,对全市储煤场地的建设运营进行清理和规范,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煤炭经营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