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 啸)1月12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于1月18日至21日在菏泽大剧院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主持会议,副主任赵传山、汤建梅、丁志刚、孙忠生,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副市长任仲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张正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确定了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决定提请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草案);审议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草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菏泽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审议表决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审议表决了市政府关于对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少年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查院关于对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6项报告;审议表决了《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草案)》等4项制度;投票选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票决事项。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决议、报告、制度和人事任免事项。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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