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周天宇)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信访条例》,提升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1月8日,全市《山东省信访条例》(下简称《条例》)宣讲报告会举行。省信访局宣讲团成员、调研处处长孟新军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了宣讲报告。据悉,《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孟新军围绕《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等几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讲解,就如何正确认识新信访条例、新条例出台的背景以及新条例出台后,各级政府需要着手解决的一些主要问题等,结合我省及我市目前的信访工作现状及部分信访事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诠释和解读,对各级各部门做好下一步基层信访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借鉴。通过宣讲,全市各级部门、单位进一步深化了对《条例》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自觉性,全面提升了我市信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信访工作人员及市信访局全体人员在菏泽主会场参加宣讲报告会,各县区、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办事处党政负责人在县区分会场收看收听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