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李兆航)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一简称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全面提升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有效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日前,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学生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及应急管理的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职责
学校是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校级领导具体分管;要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信息员,及时准确的接收气象灾害预警,及时向学校责任人汇报。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装置、校园广播系统等设施及时播发预警信息、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发生情况。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科普教育
加强教育宣传,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气象灾害及其防御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师生的防御意识。各学校要每学期定期举办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专题教育,要做到全体师生熟知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渠道和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12种自然灾害的种类、预警信号及预防措施。充分利用挂图、墙画、板报、多媒体演示、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对学生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力度, 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气象灾害防御意识 。
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学校要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好气象灾害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的接收。一旦预报可能有灾害性天气出现时,学校要依据县区政府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按照事先建立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根据预警等级,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工作。
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要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现有教育教学活动场所和教育设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和校内防雷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可能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