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常慕城)近日,省环保厅发布《2015年11月全省水环境质量通报》。2015年11月,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3mg/L和0.81mg/L,同比改善4.1%和3.9%,四大流域中,除小清河流域水质同比出现小幅波动外,其余流域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均有所改善,其中省辖海河流域改善幅度最高,COD和氨氮同比分别改善了13.1%和62.0%。
全省17市中,菏泽、枣庄、东营、济南、青岛、泰安、德州、日照、临沂等9市COD浓度同比改善,其余8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市,为22.9%;菏泽、东营、枣庄、日照、聊城、青岛、泰安、潍坊、济宁等9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8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德州市,为94.2%。
2015年11月,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全省100个断面中,除断流和河道整治的19个断面外,有77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V类标准,占总数的77.0%;有4个断面水质劣于V类,占总数的4.0%,比年初减少19个,与上月持平。17市中,有3个市存在劣V类水体,分别是滨州市秦口河下洼闸断面、支脉河陈桥断面;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淄博市乌河入预备河处断面。其中,辛丰庄和乌河入预备河处断面属长期未能达标的断面,陈桥和下洼闸属为近期出现污染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