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常慕城)近日,市煤炭管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组成煤炭质量检测组,对牡丹区、市开发区、市高新区20家重点用煤企业和1家煤炭经营企业的煤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煤质样品统一进行检测化验。
此次共抽取样品42份(每个企业2份),其中牡丹区所辖企业7家;市开发区所辖企业5家、经营企业1家;市高新区所辖企业8家。经过化验,全硫含量、灰分两项指标均符合我市煤炭质量指标要求的企业有20家,全硫含量在0.2%—0.7%之间,灰分含量在6.7%—18.2%之间。灰分含量超过目标的仅有1家,即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前煤灰分含量30.39%。
结合本次检测结果,市煤炭管理局将及时反馈检测化验结果,并按照市政府规定要求,对1家1项煤质未达到市控目标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列入重点管控企业名单,督促2016年1月底前燃用煤炭灰分不超过20%。同时,建立健全煤质巡查制度,按月度、季度分别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抽查,严格控制经营企业和使用企业的煤炭质量标准,从源头防治煤炭污染带来的超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