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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30余家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吹哨人”制度

2015-12-13 09:45:41 来源:菏泽日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周天宇) 以往,药企生产环节出现问题后,企业员工不敢进行举报,外部人又不了解实情,这种现状致使不少药企内部出现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监管,而监管部门也难以通过常规手段及时发现。对此,从11月份开始,在借鉴欧美多国在食品生产领域监管经验基础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出“组合拳”,在健全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同时,在我市药企中全面推行“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每一位员工都成为“吹哨人”,以此从企业内部攻破“堡垒”,社会共治药品安全,有效打击药企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市食药局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共有36家获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全省地市中名列前茅,极大地助推了我市经济发展。然而,近年来,药品生产领域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不法企业通过伪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出入库台账甚至更换留样等手段掩盖违法事实,使得偷工减料、非法改变生产工艺等严重违法行为难以通过常规手段及时发现。对此,市食药局在借鉴欧美多国在食品生产领域监管经验基础上,积极将监管窗口前移,在全市药品生产领域实施 “吹哨人”制度,既要求企业法人做出公开质量承诺,又鼓励企业内部职工进行举报,确保每一名员工都成为“吹哨人”,敲响企业发展的警钟。

  “吹哨人”制度明确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法规警示教育的同时,要编制《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在严把原料质量、依法组织生产、拒绝虚假记录等五个方面做出公开承诺。同时药企还要在仓库公示其使用的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来源和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特征,在配料岗位公布其常年生产品种的法定处方,接受职工监督,以此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底线意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为加强外部监督,市食药局还编印《关于鼓励举报违法药品生产行为的公告》,要求各药企张贴于生产车间、办公场所、仓储区域等设施的醒目位置并永久留存,列明鼓励举报的使用非法或假劣原料生产药品、违反法定工艺处方生产药品、伪造生产和质量管理记录等22种严重违法行为,公开了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举报途径,鼓励员工大胆进行举报,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并承诺为举报人保密。而对于个别药企不按规定张贴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单位,从严查处。

  “依靠药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内心良知,配合政府奖励的外部激励,在药品生产领域实施“吹哨人”制度,可以让违规违法行为置于千里眼、顺风耳的监督之下,可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察觉问题、制止问题,可弥补监管力量不足、降低监管成本,同时也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市食药局局长郝丕进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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