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王
众)10月12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菏泽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革方案报审办法(试行)》、《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市委改革办2015年度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孙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解维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市政协主席刘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协商民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渠道,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要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细化制定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办法,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取得实际成效。要积极拓展协商内容,不断丰富协商载体,进一步增强协商的生机与活力,着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会议强调,关于改革工作的“两办法一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改革工作制度,明确了具体考核办法,有利于增强改革工作的推动力和协同性,有利于构建“全市一盘棋”的改革工作格局,要认真抓好落实。首先,报审工作要做到常态化。改革方案报审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议题范围、报审程序和落实等方面建立台账,有条不紊地做好改革方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当好参谋助手。其次,督查工作要增强推动力。“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个改革方案出台后,进展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出现“中梗阻”现象,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等,需要通过加强督察进行推动。要采取有效方式,加强督导检查,持续传导压力,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再次,考核工作要增强权威性。要细化方案,周密安排,用心操作,客观公正地考核,考出干劲、成效,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蹄疾步稳推进改革。
各专项小组副组长及联络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委改革办副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