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10月1日以后,我市企业注册将实行“三证合一”

2015-09-30 18:35:41  来源: 中国菏泽网
 

    

发布会现场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孙安琪)9月30日下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在市图书馆举行新闻发布会。会议主要介绍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新设立的企业,申请人在办理登记业务时直接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已设立企业,可以通过办理变更登记业务时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也可直接申请换发。企业可在省、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下载相关规范材料,也可到工商登记窗口免费领取。
                   “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据介绍,“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但并非取消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窗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原来三种证件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办理营业执照30日内不用必须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宜。自2015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419号)文件的规定全国适用,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领用(代开)发票时,再对纳税人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税种核定后,纳税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此外,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我市将推行免填单、预填单、勾选等主管税务机关填写、企业签字确认的方式,补充采集国标行业、登记注册类型等税务机关所需的数据,以核定应纳税种、适用的发票票种、版别及数量。
           实施“一照一码”后,纳税人可以这样办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对于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在工商部门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均由企业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2015年10月1日前已登记企业(存量)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应告知企业在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税务登记证由工商部门收缴、存档。
  已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要先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然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企业清税申报受理后,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在清税完毕后,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还没有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过渡期间未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所谓“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

 

(责任编辑 羊莹春)

更多新闻,请看中国菏泽网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
  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技术服务:284955423 中国菏泽网网友群:191684793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