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三项整治百日行动”
“三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一周 市区千余辆机动车“违停”受处理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 啸
见习记者
黄啟峰)机动车随意停放,不仅使城市形象受到影响,而且也给周边市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了解到,截至7月27日,“三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一周,交警部门通过“拉网式”联合巡防,已处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千余起。
市区和平南路是违法停车高发区域,27日7时许,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组织警力开始对该路段展开违法停车治理行动。
执法人员介绍,有些车主为了方便自己停车变得“蛮横霸道”,跨位停车、非机动车道上停车……这些都是常见的不文明停车现象。而这些现象不仅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而且也给其他车主的停车带来不便,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交通秩序,已成为城市发展的一道不和谐“风景”。
随着上班高峰期到来,大部分在道路两旁违规停车的车主到达现场,交警对这些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后放行;而通过与指挥中心联系,另外一些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车主在接到指挥中心通知后也尽快驶离现场。然而其中两辆电动轿车却难住了执法人员,由于此类车辆无法在车管部门注册登记,执勤人员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一直到9时许,执勤人员在走访了附近商户、居民后,仍未能联系到车主,交警只好在现场留下联系方式后,叫来拖车将两辆电动轿车拖离。
据悉,7月20日,市区空气质量、店外经营、交通秩序“三项整治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市交警部门快速行动,在市区集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加强市区主要道路巡逻管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违反规定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采取通过查询车主联系方式通知驾驶人立即驶离,联系不到驾驶员或拒绝立即驶离的,在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粘贴《交通违法停车行为处理告知单》,要求车主或驾驶人限期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同时坚决拖移车辆。
通过引导和规范车辆停放,健全停车长效机制等方式,根除违规停车等“顽疾”。根据相关道路周边停车需求,交警部门将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没有隔离设施的路段设立标志,允许机动车夜间限时停车,并遵守单侧单列顺行方向靠边停放规定。
同时加强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加强电动车管理。交警将联合城管、工商等部门,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进行规范整治,校门外5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停放接送学生车辆。并在校园路口安排民警站岗执勤,落实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安全护送制度。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介绍,“三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交警部门加大了对城区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除了对在现场的车主批评教育劝离外,还采取了现场处罚、贴条等方式共处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千余起,其中13辆车被拖离现场。此外,一周时间内,市区交警还查处酒驾行为23起,无证驾驶89起,无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行为2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