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评论员
市委、市政府决定,自今年7月20日至10月31日开展对市区空气质量、店外经营、交通秩序“三项整治百日行动”,以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质量差、道路堵、市容乱等问题。对此项工作,市委书记孙爱军作出了明确指示,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在动员大会上作了详细安排,这为“三项整治百日行动”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目标。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保质保量完成各自的任务。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围绕改善空气质量、规范城市管理、畅通市区交通,付出了很大努力,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现代城市管理要求相比、与群众对良好生活环境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对此,社会各界比较关注,人民群众反应非常强烈。这就是开展三项整治行动的现实基础。
首先,开展三项整治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待、改善生活环境的迫切需要。目前,市区空气质量差、道路交通堵、市容秩序乱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不仅影响居民生活,也威胁了群众的健康与安全,是广大市民、网民及有关网站评论热议的焦点。今年以来,仅市长热线接到反映占道经营的电话就多达2600多个。据调查,一些居民小区旁边,饭店油烟、露天烧烤乌烟瘴气;一些街道和路口,商贩扎堆占道经营,经常造成交通堵塞,群众出行困难。特别是空气质量,尽管今年以来市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蓝天白云天数、有关指标都有很大改善和提高,但是PM10、PM2.5浓度无论在全国、全省,还是在华北、华东地区所有城市中,排名均比较靠后,影响了菏泽的形象。
其次,开展三项整治行动,是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文明的迫切需要。城市三分建、七分管。城市管理水平,体现着城市的文明程度。目前,我们城市管理还比较粗放,大多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没有形成执法合力。比如,在控制环境污染上,对排查出的污染源管控力度不够,综合执法检查力量跟不上,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今年以来有的指标曾一度在全省垫底。虽然主管部门下了很大气力,排查出了污染源,制定了标准,明确了责任,但措施落实不到位,这与体制机制不理顺有很大关系。在经营秩序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突出,一些经营户为摆大摊位吸引顾客、扩大经营,擅自侵占店外公共场地和城市道路,特别是传统节日更加普遍,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在交通秩序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十分突出,非机动车抢行、闯红灯比较普遍,既影响交通畅通,也带来了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双向四车道的路,本来就较窄,如果再有车停在路上,占住了一个车道,就更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很大危险。
第三,开展三项整治行动,是优化发展环境,集聚生产要素,促进赶超发展的迫切需要。地区经济发展的竞争,就是城市间的竞争。一个城市的竞争力,不仅取决于它的规模和经济实力,也取决于它的整体风貌和文明程度。良好的城市环境,能对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经济资源形成极强的集聚效应,并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来菏泽的外地人,特别是在谈项目投资商,他们在感受市区环境的过程中,就会对城市产生一个总体印象,这种印象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他们的行为取舍。我们城市环境好,就增强了对他们的吸引力;如果城市环境不理想,许多机遇就会擦肩而过。所以,城市环境就是无形的竞争力、潜在的生产力。开展好集中整治,打造一个秩序井然、宜业宜居的空间,不仅是改善民生的需要,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更是集聚生产要素、加快菏泽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下决心把城市打造好、管理好、提升好,使外界更加看好菏泽,使更多人愿意来菏泽发展。
市委书记孙爱军指出:“在市区集中开展治理大气污染、整治交通秩序、规范城市管理'三项整治百日行动',能够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非常及时必要。工作中要注重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精心准备、细致谋划、周全考虑,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敢于担当、依法行政,硬起手腕、狠抓落实,进一步促进空气质量全面提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市形象焕然一新”。“三项整治百日行动”的战役已经正式打响,全市上下一定要以坚定的信念,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