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阎世存)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2012年7月开始,山东省共拨付我市低保、五保户电费补助款三次,我市已于2015年5月全部拨付县区,发放到位。
电费补贴的发放是针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以户为单位,每户每月给予15度电免费电量款8.2元,先交后返。省供电公司不定期将免费电量对应的电费统一交付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预算部门与省民政部门共同依据各地低保户数将资金下拨到各市财政和民政部门,市民政局依据各县区低保保障户,联合财政部门拨付到各县区财政和民政部门,由各县区财政拨付到各银行发放网点,随低保补助一并直接打入低保户保障卡,发放至低保户和五保户的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