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荆彦茹)7月9日,菏泽市民政局副局长王爱华等相关科室人员做客市长热线,就群众所关心的低保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有市民拨打热线提出:“低保、五保户有电费补助,请问是如何发放的?”就此问题,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电费补贴的发放是针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以户为单位,每户每月给予15度电,免费电量款8.2元,先交后返。省供电公司不定期将免费电量对应的电费统一交付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预算部门与省民政部门共同依据各地低保户数将资金下拨到各市财政和民政部门,市民政局依据各县区低保保障户,联合财政部门拨付到各县区财政和民政部门,由各县区财政拨付到各银行发放网点,随低保补助一并直接打入低保户保障卡上,发放至低保户和五保户的银行账号上。”
同时,王爱华介绍:对于申请人和低保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享受低保的;在享受低保期间,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者家庭成员减少,不按规定及时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的;转借、伪造、涂改、买卖低保证件的;不符合条件强行索要低保,或者应当退出低保而拒绝退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打骂低保工作人员,干扰管理机关正常工作的等),由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已发放的低保补助金;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持有菏泽市常住户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