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单位要求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中国菏泽网消息 (牡丹晚报记者 赵德高)牡丹晚报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行业诚信企业建设和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菏泽市城乡建设局决定根据《菏泽市十佳诚信施工单位评选办法》,开展2014年全市诚信施工单位评审工作。
据了解,申报参评“2014年菏泽市十佳诚信施工单位”的企业应具有2014年度菏泽市建筑业AAA级信用等级、独立法人资格或专业承包施工资格,并且应为菏泽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此外,申报企业还必须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年度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100%,质量监督手续齐全,无工程建设质量事故。年度内所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以上,安全监督手续齐全,无安全生产事故。
据悉,本次活动对参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4月7日前,参评企业将申请材料上报至菏泽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称号,三年内取消该单位的评选资格。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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