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肆意殴打他人,花季少女获刑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结伙肆意殴打他人,花季少女获刑

2015-03-04 10:15:58 来源:中国菏泽网

  牡丹晚报记者  志国                                       

  

  初中辍学干起点歌员

  菏泽人王田和曹县人李莎都是2012年从农村来菏泽上初中的,二人因为家境相同且有共同爱好,不久就成了好朋友。两个困难家庭出身的女孩原本应该努力学习,不辜负家人的期望,却事与愿违。

  在校期间,王田和李莎看着城里的同学都吃好的穿好的,心里越来越不平衡,加之彼此的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差,她们开始自暴自弃。不久,二人学会了上网,并结交了一些社会青年。

  当时还只有十四五岁的两个少女经不住缤纷世界的诱惑,可又苦于手里没钱,就在网友的介绍下在菏泽市区某KTV当起了点歌员,并且辍了学。因为挣钱快,两人很快就迷失了自我,并结交了更多的社会人员。2014年初,王田和李莎的家人获悉她俩辍学,因二人均表示坚决不再上学,且可以挣钱养活自己,他们也就没有再坚持,只是嘱咐各自的女儿努力工作、注意安全。殊不知,她们的工作场所与生活方式是父母根本无法想象的,两人的性情也变得喜怒无常。                                                                               

  聚众滋事殴打他人   

  转眼,到了2014年夏天,王田和李莎已经在KTV工作了一段时间,两人还一起租了房。其间,她们也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不仅有成年人,而且还有和他们一样无所事事的未成年人,并还与这些人认起了干弟干妹。

  同年7月2日晚,王田的“干弟弟”刘荣和朋友在牡丹区某宾馆开了一间房,随后刘荣喊来了自己的女朋友孙某及其女性朋友李某。由于孙某是自己的女友,刘荣就想带她认识认识自己的“干姐姐”王田。当晚11时许,刘荣就带着她们去了王田和李莎的出租屋,同行的还有一同当点歌员的张春。

  起初几人还相谈甚欢,但不久王田等提出喝酒,不会饮酒的孙某和李某尽管一再拒绝,可还是被王田强迫喝了酒。众人酒酣耳热之时,李某起身离去,没过多久就给孙某打来电话。王田示意孙某开免提接听,李某却浑然不觉。她对孙某说,自己觉得王田和李莎都不是正经人,言语间还对二人多有嫌弃。闻听此言,王田十分恼怒,就让孙某带他们去找李某。

  孙某虽然不情愿,但是迫于王田等人的恐吓,最终同意带他们前往。于是,王田与李莎带着刘荣、孙某及张春坐上出租车,先到市长江路某中学附近公寓接了同样生于1998年的成宽,然后又在孙某的指引下找到了李某。

  王田一见到李某,扬手就打,还指使张春及成宽等人一起殴打李某。几分钟后,王田怕有人报警,便拦了一辆出租车,带着孙某和李某来到菏泽环城公园附近的一个小树林里。

  待出租车走后,王田和李莎继续对李某实施殴打,孙某也连带被打。夜色中,李某趁乱逃跑,刘荣和成宽没有追上。一怒之下,王田又将孙某强行带到一宾馆房间内,继续殴打。                                                                              

  少女度过黑暗一小时

  7月2日凌晨2时,孙某被王田和李莎等人带到牡丹区一家宾馆内。王田及李莎继续对她拳打脚踢,甚至扇起耳光。刘荣看着女友被打于心不忍,就上前劝阻,却被王田呵斥,年少不经事的他十分害怕,只好躲在一旁不敢说话。

  或许是刘荣的劝解起了作用,亦或是王田和李莎打累了,她们停止了殴打,却强逼着孙某喝啤酒。很快,从没喝过酒的孙某就被强行灌醉。看着孙某难受的样子,成宽觉得她再也喝不下去了,便提议让她去洗手间帮自己洗衣服,孙某连忙答应。

  孙某进洗手间不久,派出所民警就赶到了,成功将孙某解救,而王田、李莎、张春、成宽等人也被当场抓获。

  原来,此前逃跑的李某知道孙某肯定有危险,可自己又没有手机,只得在跑了许久之后拦下一名路人,祈求对方借给自己手机,并拨打报警电话。我市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派民警找到李某,随后又通过李某提供的线索进行查找,最终确认孙某被带至宾馆,遂在第一时间将她解救。

  被解救的孙某看到民警后嚎啕大哭。而对于自己近一个小时的遭遇,孙某至今回想起来仍然深感恐惧。                                                                               

  寻衅滋事多人获刑罚

  几人被带回派出所后,王田等人如实供述了殴打孙某和李某的犯罪事实。经事后鉴定,孙某及李某均被殴打至轻微伤。直到被抓后,王田、李莎和成宽这三个少女少男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都表示是因为喝酒酿成了大错。

  2014年11月3日,王田、李莎、成宽及张春四人被以犯寻衅滋事罪,起诉至牡丹区人民法院。庭审中,王田、李莎及成宽均当庭认罪。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田等四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王田、李莎及成宽犯罪时均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王田、李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成宽、张春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王田、李莎和成宽的家人与被害人孙某、李某的家人已达成了赔偿协议,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王田、李莎和成宽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适用缓刑。

  2015年1月15日,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田、李莎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成宽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而张春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文中涉案人物皆为化名)

  

  延伸阅读                           

  法官:家长对孩子不能放任自流 

  庭审结束后,牡丹晚报记者采访了该案主审法官郭萍。作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犯罪审理法官,郭萍近年来审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对于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感到十分惋惜。

  “王田、李莎两个未成年人辍学都比较早,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其家长又忙于生计,对她们疏于沟通、管教,缺乏正确的思想引导,不了解她们的思想情况和交友情况,是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因。”郭萍告诉牡丹晚报记者,王田是通过网上认识的朋友介绍到KTV工作,随后李莎也跟着走进KTV,这就是典型的被所谓的“朋友”蒙骗,这类场合的工作环境,完全不利于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

  “二人均处于特殊的年龄,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不懂得尊重他人,不知道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逞强好胜,酒后滋事,以致于走上犯罪的道路。”郭萍表示,希望通过此案对那些忙于生计疏于照顾孩子的家长们一个警示,虽然挣钱是为了更好地生活,给孩子更好的未来,但是未成年人最重要的是要先学会做人,而家长又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起着最重要的角色,只有家长把孩子教育成遵纪守法、价值观正确,孩子才能真正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而不至于走上邪路。

(责任编辑 羊莹春)

更多新闻,请看中国菏泽网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