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阎世存)1月2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4年,我市着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应保尽保,能救则救,享受社会救助人数达447126人。其中,享受城乡低保人数402800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8048人,重特大疾病救助人数1228人,救助大学新生5050人。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去年,我市再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有以下范围。一是城乡低保。城乡低保标准月保障分别为360元和200元,月补差分别提高到210元和120元,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9.91万户,保障人数达40.28万人,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6.52亿元。另外,在去年全市深入开展的“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中,共核查城乡低保对象440629人,其中因收入提高等原因等退出低保49277人,因天灾人祸、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新纳低保 28294人,纠正了低保中的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是五保供养。我市五保供养资金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按比例负担筹措,全年共落实供养资金1.33亿元,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804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2%。
三是大病医疗救助。去年,我市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60%,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提高到70%,最高救助金额提高到20000元,全市投入医疗救助金5735.6万元,救助1228人次。
四是大学生救助。去年,我市开展了特困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工作,全市共救助大学新生5050名,发放救助金1909.85万元。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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