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市委、市政府这些年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优化营商环境、壮大产业实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社会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得到广泛认可。
落实优惠政策保民生
在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办税大厅,悬挂着一幅写有“心系企业共谋发展,排忧解难同创和谐”的锦旗。这幅锦旗是市公交公司为感谢该分局主动上门服务,加班加点办理公交车免税手续专门送来的。2014年3月初,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的工作人员,利用休息时间上门为市公交公司提供纳税服务,及时为该公司新购进的100辆城市公共汽电车辆办理了免税业务,共免征车辆购置税688万元。
对纳税人来说,能否依法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关键时刻甚至能影响到企业的生存。近年来,菏泽市国税局牢固树立“不及时足额兑现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思想,严格审核,及时审批,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各县区局开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最大限度地发挥优惠政策效应。2014年全市国税系统共办理各项税收优惠35.94亿元,其中,购进固定资产抵扣9.8亿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326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优惠1.64亿元,涉农行业及产品优惠4.95亿元。
扶持企业发展新兴产业
牡丹产业是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牡丹籽油作为一种新产品,是作为一般货物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还是作为食用植物油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产品的成本影响很大。
为确保最大限度的获取政策支持,尽快壮大我市牡丹产业,市国税局成立了课题调研小组,积极争取对我市牡丹产业的政策扶持。调研小组多次深入牡丹产业园开展实地调研,与市牡丹产业化发展办公室及有关龙头企业、种植户代表进行座谈,对牡丹产业链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提出了支持牡丹产业化发展的十点建议,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为牡丹籽油争取低税率优惠政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公告,宣布牡丹籽油属于食用植物油,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我市牡丹产业发展迎来重大政策利好。
当好参谋助手促发展
为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提升国税站位,市国税部门充分利用税收征管数据,坚持从税收角度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积极开展税收分析活动,通过深入调研、仔细研判、科学分析,形成质量高、参考价值大的分析报告,努力在推进菏泽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发挥好国税部门的应有作用。一是做好工作汇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收入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国税局报送的《菏泽市国税局2014年上半年国税收入分析报告》和《菏泽市国税局2014年上半年国税工作总结》,及时汇报了国税部门去年上半年组织收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分别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批示。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向政府各部门提供经济税收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三是开展经济税收分析。深入调研牡丹产业、草柳编、人发、化工、医药等特色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注重从税收角度反映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为优化相关行业税收管理和服务、促进行业发展出谋划策,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
市国税局通过加强工作汇报、开展税收分析,一方面提出了发展经济、调整结构、培植税源的建设性意见,为科学谋划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不断发展壮大,一方面获取了各级领导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科学制定增收措施,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健康增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报通讯员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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