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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系统积极开展“老年维权”活动

2014-12-18 09:21:13  来源: 中国菏泽网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王益新 胡玉发 胡召红)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老年维权”活动, 切实保障老年民生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菏泽进入老龄化社会,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呈高速增长态势。为审理好涉老纠纷案件,菏泽两级法院全部建立了老年维权法庭或合议庭,抽调由精干审判力量,专门审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社会保障等诉讼执行案件。

  建立“三快”办案机制。对老年人身处困境、急需帮助的案件,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实现了无一案件超审限,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婚姻家庭类案件81.5%在30日内审结。对赡养费案件采取支付令、先予执行等措施,及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不依法履行判决的案件,坚决排除干扰,优先执行到位。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赡养、分家析产、继承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986件,调解、撤诉结案742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5.3%,执结此类案件365件,执行到位金额200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老年优先原则。优先站在保护老年人生存权、健康权的高度审理案件,在赡养救济、住房医疗、财产分割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切实保障弱势一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劫致人死亡案件时,办案法官了解到死者60多岁的老伴常年卧病,年过八旬的父亲无法到庭,合议庭的法官主动奔赴80余公里外的农村,上门提供诉讼服务。案件审结后又亲自将赔偿款送到两位老人手中,两位老人眼含热泪,连声道谢:“感谢好法官!你们大老远跑来帮助俺们这么多,这恩情到死也忘不了啊!”

  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农村。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方便老年人就近寻求司法救济,以全市10个基层法院、44处人民法庭为辐射点,在全市法院推广了老年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农村的做法。对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服务方式,切实解决老年人立案中的实际困难。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采取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的方式受理老年人起诉185件,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巡回审判194次,旁听群众达3.7万人。

  普法宣传以点带面、深入人心。为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维权意识,每到“老年节”,菏泽两级法院联合市、县老龄委在全市范围开展老年普法维权宣传活动,今年“老年节”期间,普法维权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份,同时利用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对活动现场进行了实时报道,营造了良好的敬老守法氛围,受到老年朋友的高度赞赏和广泛好评。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当事人,依规定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他们没钱也能打官司。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司法救助老年人486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5万余元。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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