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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014年12月15日第二版刊发《省法学会诉讼法学年会在菏召开》一文中,因记者采访不细、编辑等把关不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建军”错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侯建军”。本报因此错误郑重向广大读者致歉。
菏泽日报
2014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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