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国家宪法日 让法治成为信仰
菏泽市中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李靖)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天,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和网友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菏泽中院行政审判白皮书(2011—2014)》。
今天上午,菏泽市中院法官通过发放普法小册子、宪法知识问答、法律知识漫画,设置普法展板,以生动形象的形式将法律送到大家身边。下午,数十名媒体记者、网友走进法院,参观了法院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审判庭、少年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成果展示、文化建设、安检设施等。参观结束后,菏泽市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菏泽中院行政审判白皮书(2011—2014)》。
近年来,菏泽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菏泽两级法院通过公正、高效的行政审判工作,调节行政法律关系,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了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近年来,行政案件数量较为平稳,不存在大起大落现象。全市法院2011年收案1858件,2012年收案1990件,2013年收案1987件,2014年截至11月收案1793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7个百分点)。2011-2014年,案件数量最多的三个类别是计划生育(2110件,占27.66%)、土地(1415件,占18.55%)、拆迁(1382件,占18.12%)。占比最多的十类案件合计6344件,占收案总数的83.17%。
2011-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628件,一审行政案件以裁定准许撤诉方式结案4352件,撤诉率为61.68%。大部分行政案件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其中不乏矛盾较为激烈的拆迁群体性事件,充分反映了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和争议实质性解决。2011-2014年全市行政案件上诉率为37.54%,低于全省2013年平均上诉率14.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2013年平均上诉率30.3个百分点,充分说明我市行政案件一审裁判服判息诉效果较好,化解了大量的行政争议纠纷,切实发挥了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
白皮书对对近年来全市行政案件实体裁判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等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被诉行政机关执法目的不明确、证据意识薄弱,不能提供证据或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理解片面,“重实体、轻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因素。
白皮书并发布了部分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包括陈争强等4人诉郓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菏泽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强制肥城矿业集团单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罚款及加处罚款案等案件。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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