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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2014-10-30 16:57:21  来源: 中国菏泽网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 啸)10月30日上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杨永昌主持会议,副主任丁志刚、孙忠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毓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城市防汛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杨永昌指出,关于相关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相关委室要进行认真梳理,按照“三审会商”机制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及时反馈给法检两院研究办理。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法检两院要提高公正执法的公信力、依法执法的保障力、创新执法的执行力,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取得改革红利。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大依法治市战略方面的研究,全面加快我市依法治市建设步伐。正确行使立法权,使立法具有权威性,得到群众拥护。同时加强依法治市监督体系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与党委同向、与“一府两院”同力、与人民群众同心,行职权于法律所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履职、务实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工作职能,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以无记名电子表决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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