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成“禁区”,全天候禁行;2016年开始全面限行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周天宇)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更新工作,确保我市“气质”全面提升,从2014年11月1日起,我市对黄标车的限行区域进一步扩大,由市城区扩大到县城区以及高速公路,黄标车的运行空间将越来越小。据悉,根据计划安排,为确保完成淘汰任务,今年内菏泽将淘汰19176辆黄标车。
据了解,从2014年11月1日起,菏泽城区黄标车的限行区域为:西至昆明路(不含昆明路)、南至长江路(不含长江路)、北至北外环路(不含北外环路),向东则由原来的“东至人民路”扩展到“东至广州路(不含广州路)”;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也将禁止黄标车通行。限行时间,将由原来限时限行变为全天候禁行。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交警部门依法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每日处罚不超过1次。此外,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将暂扣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200元罚款;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由交警部门责令限期维修,处200元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由交警部门予以收缴,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和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尾气检测不合格不得核发环保检测标志,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同时严厉打击非法二手车、老旧汽车市场交易,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
据悉,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乃至全省区域内将全部限行黄标车。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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