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展)近日,菏泽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进行检验鉴定时发现,包装容器标定密度为1.4,所装危险化学品——硫酰氯(氧氯化硫)货物密度为1.667,其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标定密度小于货物密度,存在安全隐患。
硫酰氯(氧氯化硫)是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内的危险化学品,其储存运输或使用不当可能会引发人体中毒和环境污染。针对发现的问题,为避免内存危险货物泄露,消除安全隐患,菏泽检验检疫局立即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要求企业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监督企业立即更换包装。
为保护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菏泽检验检验局三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加强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检验鉴定,认真核对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标定密度与内存货物密度是否相符;切实加强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容器的现场查验工作,特别对发现运输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加强对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宣传、咨询和服务,提醒企业详细了解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要求,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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