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红艳)近日,共青团中央、共青团山东省委相继公布了2013年度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名单。我市单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被命名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曹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青少年维权岗”是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11各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 近年来,团市委始终将“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管理作为探索创新服务青少年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有效路径,组织各创建单位立足本职、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竞相争创,在规范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活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截至目前,我市已拥有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2家,省级24家。“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以其扎实的工作和良好的社会反响,已逐步成为各创建系统和行业促进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形式。
(责任编辑:范卉蕾)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