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啸) 8月1日起,我市开展集中治理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黄标车闯禁行、无标车违法上路、驾驶报废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下半年我市将淘汰19176辆黄标车,对于黄标车辆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计3分处理。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黄标车与绿标车相比,对大气的污染更严重,就拿污染物氮氧化物来说,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0多辆绿标车的排放量。
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重点查处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未检车、报废车等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以及黄标车闯禁行、无标车违法上路、驾驶报废车上路、车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排放黑烟、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今后,交警部门将定期开展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根据黄标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联合环保部门开展本区域集中查缉行动。同时,不制发黄标车进入限行区专用通行证。属于黄标车的货运车辆,禁止办理货运车辆限行区通行证。
对于黄标车辆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禁令指示标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有关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计3分处理。对查处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存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或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一律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为了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资源,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请自觉遵守黄标车限行规定。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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