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记者 赵德高)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市征兵办获悉,为更好地体现国家对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鼓励适龄公民积极履行兵役义务。今年起,我市现役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标准平均提高千余元,8月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按规定,我市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一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的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今年,我市各县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已全部确定,将有8000余户领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市征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比去年平均提高了千余元,8月1日前家庭优待金将全部发放到位。以牡丹区为例,在普通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去年领取的家庭优待金为8325元,今年可领取家庭优待金9467元。
据悉,入伍的义务兵家庭凭《入伍通知书》、户口簿领取优待金。获奖增发部分,凭《立功受奖通知书》、《立功受奖证书》、《优秀士兵》立功喜报、立功奖章领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年限为2年(国家规定的义务期),提前退役的义务兵,按实际服役时间享受优待金待遇。
市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单
位 发放标准(元) 服务咨询电话
普通地区 新疆
西藏 兵役部门 民政部门
牡丹区
9467 14200 18934
5566902 5070008
曹 县 9179
13769 18358 3213311
3266861
定陶县 9260 13890
18520 2219501
2222920
成武县 9381 14072
18762 8638012
8622030
单 县 9277
13916
4661022 4659005
巨野县 9429
18858 18858 8212202
8209513
郓城县 9468 14202
18936 6537670
6522971
鄄城县 9033 13550
18066 2996001
7151959
东明县 9251 13877
18502 7250604
3907519
开发区
10900
5329993 5329901
市 直
10000
5310353 538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