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周天宇)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为提高我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近日,根据上级安排,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及市档案局将联手对我市行政执法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首次主动介入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执法监督活动。
据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在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制度规范下,我市行政执法领域工作取得有效成效,但仍有一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成为群众深恶痛绝的事情。而一些执法部门执法档案还存在着不归档、拖延归档或不移交司法机关执法案卷等现象,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影响到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进程的推进。根据全市开展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专项检查方案要求,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档案局四部门将对2012年1月1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实施至2014年6月30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开展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执法档案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行政执法案卷是否纳入了本单位档案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案卷材料是否按照法定程序、环节、步骤进行收集;行政执法案卷材料是否规范、完整;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材料是否同步归档;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或缴纳罚款不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拖延归档或应当移交而不移交司法机关执法案卷的情况;有无损毁、丢失、涂改、伪造行政执法案卷的情况;有无擅自出售、转让、涂改、伪造及其他不符合执法程序和案卷归档要求的情况。
依据专项检查要求,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四部门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市县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组织进行实地检查,现场随意抽取检查被检查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档案,采取听、看、查、访、问等形式。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查看全部行政执法档案,重点抽查重要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档案,回访执法案卷涉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并随机询问不特定对象关于行政执法的情况。检查组将及时向被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同时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建议。对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依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上报市政府和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档案局。
据悉,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首次主动介入到行政执法领域档案管理工作,也是我市启动监管体制建设的“破题”之举。根据检查情况,司法机关将启动追责机制,严厉追究重大执法人员的执法过失,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公正、文明,有效杜绝行政执法乱作为、权力寻租等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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