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牡丹晚报记者 韩 波) 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菏泽市贯彻〈山东省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提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普及普通话,语言资源得到保护和开发。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我市将在2016年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到2020年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比例达到10%左右;到2018年,实现100%的高中段学校达到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标准,5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达到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标准,到2020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占各级各类学校的比例达到5%以上;在机关、学校、有关行业从业人员中落实普通话水平持证上岗制度;建设数量充足、能力过硬的普通话培训和汉字书写教育、中华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和社会用字志愿者监督员队伍;建设菏泽市语言文字网;完成“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山东库”菏泽调查点工作,科学保护菏泽地方方言。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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