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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公安:落实“三回访”制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4-07-09 09:51:25 来源:中国菏泽网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王荣花)郓城县公安局民意主导警务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工作性质和要求,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逐步确立了“三回访”制度,加强同诉求群众的沟通、交流,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初次回访。在收到群众诉求的第一时间,同诉求人联系,了解诉求事项的详细情况,记录下诉求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同时对诉求人的情绪进行安抚,告知他们公安机关将会依法秉公办理,取得群众的信任,让诉求群众吃下一颗“定心丸”。根据诉求群众反映的情况,向有关单位进行咨询,全面了解问题的前期办理情况。这样有利于给研判委员会的研判提供全面、客观的依据,做出正确的研判、会商意见,及时将群众诉求派送到相关单位,并设定上报县局期限。复杂问题或者涉及到民警作风的问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督导、检查,甚至问责。6月26日,民意办受理了“赵某身份证丢失”的诉求事项,办公室民警及时向户籍科、武安派出所户籍员了解情况,得知由于身份证办理流程的时间限制,赵某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刚于当日到达郓城户籍科,并非“丢失”,民意办民警及时同赵某取得联系,领取了身份证,赵某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表示歉意。

  二次回访。在诉求件派送到相关单位后至上报之前的这段时间,民意主导警务办公室将同步了解和督导承办单位对此项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包括与群众沟通情况、问题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同时积极同诉求群众沟通,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其通报,获取诉求人的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在办理“徐某被打一案”中,由于取证困难,和当事人没有及时沟通,反映人徐某误认为公安机关不予处理。民意办民警积极同徐某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同时督导办案民警尽快办理。几经努力,终于在6月7日下午,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徐某对此表示满意。

  满意度回访。规定期限内,办理单位将派送单、报告及相关的材料交到民意主导警务办公室,在向办理民警全面了解诉求事项的办结情况后,对诉求群众进行满意度回访。今年以来,郓城县公安局共受理民意诉求事项108项,均按期办结,回访满意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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