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侦破重大非法经营烟丝案
历时13个月,涉案金额260万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 (牡丹晚报记者 陈力 通讯员 牛猛)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成武县人民法院获悉,菏泽“4.16”非法经营烟叶烟丝网络案件正式破获,成武县烟草专卖局配合公安部门历时13个月,查证涉案非法经营的烟叶烟丝96.5吨,涉案金额达260余万元,刑拘8人,逮捕6人,判刑6人。
2012年底,成武县烟草专卖部门执法人员收到一条手机信息,称成武县苟村集镇祝桥村村民祝某某和其妻子郭某某一直从事批发、零售烟叶、烟丝,且数量巨大。得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经过近半年的调查,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规律。2013年4月16日,调查组反馈信息,犯罪嫌疑人从外地购进大批非法烟叶烟丝,藏匿在一处废弃院落内。执法人员一举在其藏匿窝点查获非法烟叶0.656吨、烟丝1.333吨,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并现场抓获涉案人员祝某某和郭某某。
此后,烟草联合公安部门成立了大案专案组,全力开展对该案的调查取证。通过对祝某某和郭某某讯问得知,自2007年至2013年,二人从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周某某处购买非法生产的烟叶烟丝共计20余吨,涉案标值达77万余元;2011年至2013年从吉林长春市人姜某某处购买非法生产的烟叶烟丝共计15余吨,涉案标值达60余万元;2012年至2013年从安徽亳州人李某某处购买非法烟丝共计2余吨,涉案标值达10万余元。同时还交代了数十名下线分销人员,至此,该非法经营烟叶烟丝案件网络逐步浮出水面。
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专案组前往河南、安徽、河北、辽宁、内蒙古等地,多次对涉案人员实施取证抓捕,共抓捕涉案人员12人,传讯涉案人员20余人,刑拘8人,逮捕6人。近日,成武县人民法院分两次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宣判,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61万元不等的处罚。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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