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物失踪,两地物流“踢皮球”
消协:从货物装运到运抵交付,承运方对货物的灭失、损坏等负责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朱静) 鄄城县古泉社区居民王女士通过物流公司将一包价值6000余元的衣服发往济南,不知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这包衣服最终“下落不明”。王女士奔波于鄄城、济南两地讨要说法,两家物流公司都说自己没有责任。王女士该怎么办呢?
王女士告诉牡丹晚报记者,这包“消失”的衣服,是4月12日她通过鄄城县一家物流公司发往济南的。4月18日,她接到济南物流公司打来的电话,问“1640-1”是不是她的货,还说这包货散在地上了,让她把衣服件数和价格报一下。“当时我跟他们说,一共是127件衣服,价值6395元。谁知过了两天,济南方面又打来电话,说那包货不是我的。”王女士说,一直到5月初,都没有那包衣服的下落。
王女士先是找到鄄城这家物流公司的负责人,得到的说法是:货已发往济南,鄄城物流方面没有责任,请到济南物流查找。
5月5日,王女士与家人开车到济南找到那家物流公司,该物流公司负责人却说,他们跟王女士“没有直接关系”,让王女士去找发货的物流公司。
遭遇两边“踢皮球”,王女士无奈投诉到鄄城县消费者协会。鄄城县消费者协会随即派人到鄄城县这家物流公司进行调查,发现王女士所说基本属实。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管理相关规定,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
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近日,王女士获得了物流公司支付的赔偿款6395元。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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