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手续简便 纪律更加严明
我市一月内共办理出生落户6万余人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阎世存)近日,记者在菏泽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落户难问题,今年年初,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公安机关简便落户手续,严明落户纪律,一月内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出生落户6万余人。
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表示,市民落户政策与过去的政策相比,新政策突出体现了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落户手续更加简便。《通知》指出,出生登记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各项权利的前提和基础。《通知》强调:《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无需村(居)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落户介绍信。1周岁以内的新生婴儿,凭父母申请、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非婚生不需提供),当场予以办理。1周岁以上报分局、县局审批后办理。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凭亲子关系证明、住院分娩记录等材料,经调查核实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二是要求更加严格。《通知》重申,依法申报出生登记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保障出生人口申报出生登记的法定权利。《通知》特别强调,“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绝不允许造成‘黑人’、‘黑户’。”
三是纪律更加严明。《通知》对出生登记工作纪律作出严格规定:凡出生登记符合政策规定,基层派出所民警在办理过程中故意刁难群众、被群众投诉举报,或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登记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并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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