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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

2014-05-04 09:24:35  来源: 中国菏泽网
 

  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 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我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活动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刘兰英)为了有力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菏泽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从4月26日起,我市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活动,以此来彻底打掉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嚣张气焰,遏制超限超载运输不法行为,维护路产路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活动时间是2014年4月26日至2014年6月26日。

  集中整治重点治理对象是:运输煤炭、沙石、粉煤灰、水泥等建材的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大型货源点,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货源点和国省道旁无证经营的沙石场、煤场等;非法改装拼装的营运车辆;闯岗拒检、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

  活动中将对治超重点路段进行专项治理。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牵头,调动全市治超执法力量(包括交通、交警部门)对220国道等重点治超路段进行专项治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活动,要求加大路面治超的执勤力度,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坚持24小时执勤。每个固定治超站,交警部门要配备至少2名执法人员;每个治超重点巡查路段配备执法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交通部门不少于4人、公安交警部门不少于2人。

  各个重点巡查路段就近设置停车卸货场,配备称重检测等治超设备。对非法改装车辆,依法强制恢复原状;对超限超载车辆,要责令停驶,并予以卸载;超限超载违法状态不消除的,不得放行车辆,严禁只罚款不卸货。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全市统一治超处罚标准。处罚结果要公开透明。上路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件,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仪容风纪严整。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对各县区20万吨以上的货源地实行进驻管理监管、5万吨以上的货源地实行巡查管理督导,同时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集中整治活动中加大对聚众闹事、恶意堵塞交通、冲卡拒检、暴力抗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治超工作环境。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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